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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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定远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动物疫病防控直接关系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产品稳定供给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扎实做好我县畜禽春防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业主三方责任;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着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监测排查,织密筑牢人兽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加快推进无疫小区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强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强化兽医队伍管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二、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我县春季集中强制免疫自即日起正式开始,420日前全面完成,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苗的调拨、发放,组织村级防疫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程序化免疫(所用疫苗与政府要求一致),做好免疫记录,每月第一周做好补栏畜禽补免工作。全面落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档案建档率达100%,抗体保护率达国家要求。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一是监测排查。不断完善对生猪生产、养殖、流通、屠宰和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阳性,立即按规定程序送检、报告。二是分区防控。认真落实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措施,严防输入性非洲猪瘟疫情。三是检疫监督。进一步严格检疫出证,实现产地检疫出证与耳标发放关联、产地检疫落地反馈和屠宰检疫证明回收关联,实现检疫监管与养殖、运输、屠宰等信息互联互通全链条管理。同时,继续深化屠宰行业管理,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切实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驻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组织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批发(农贸市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争肉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100%

    三、落实物资,规范管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防控物资,除强制免疫疫苗按规定免费供应外,其它免疫器械、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的经费均由乡镇政府解决。加强对疫苗、耳标等防控物资管理,严格执行专人申报、专人领取、专库保存、专人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记录及档案管理。同时做好疫苗报损、疫苗空瓶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规范疫苗使用管理,保障强制免疫实施与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四、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要明确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防疫人员三位一体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强制免疫工作开展前,集中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强制免疫期间,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织服务指导,并通报免疫进展和经验做法。集中免疫结束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监测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防疫工作不力,造成疫病流行、扩散、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成为重大动物疫病首发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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